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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.12.2006 by 春哥 - 0 CommentPosted in 未分类
酒精确实能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,不过于我却什么也不是,我做得只是把QQ个性签名里面写上了些不雅的话语,给谁看的呢?我也不晓得。给大家看的吧,让你们都知道,我他妈的也不爽! 一年长的网友说我不像我了,其实这才只是接近了最本质的我。真是的我离这个还远着呢,人就是这么复杂!网络与现实之间的差别就更不用说了!
只是在喝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考虑问题还算全面,能考虑到每个人、关心每个人。真不晓得平时自己的潜能是被什么东西给压住了,释放不出来。
很相信也很认同前天唐骏讲的,习惯是养成的。确实,坏习惯如此,好习惯也是如此,而我们往往容易忽略后者。有事没事多在这里留下点东东吧,这是好习惯!